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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教学〔2021〕484号)

发布时间:2021-12-25文章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作者:   浏览次数: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河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部署,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5号)要求,切实做好我省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社会资源,促进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

(一)积极拓展市场化岗位。加强14个分市场的管理和建设,研究出台《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省级分市场管理办法》,建立分市场考核评价机制,动态调整承办高校和经费支持额度,发挥分市场示范引领作用。联合人社部门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等。各高校要进一步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切实加强校园招聘市场建设,建立完善就业资源开发机制,充分调动专职就业工作队伍和党政干部、专业教师、校友等各方面积极性,千方百计拓展岗位信息来源。要加强重点领域就业引导,鼓励毕业生积极投身重点地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国际组织等领域就业创业。

(二)持续加强就业信息化建设。面向全省高校建设一体化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对接网上签约平台,集成毕业生求职、签约、登记、查询、统计、反馈等功能,建立企业招聘资质全省高校互认机制,实现省校、校校就业信息互通共享。各高校要主动对接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服务平台”“24365智慧就业平台”“国聘行动”等,在学校就业网站显著位置建立河南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yun.hnbys.haedu.gov.cn)链接,引导毕业生关注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公众号(微信号:hnsbys),及时了解就业创业相关政策及岗位信息,加强线上服务联动。优化升级校园就业信息服务平台,精确采集用人单位岗位信息和毕业生求职意向,提升人岗匹配精准度。鼓励通过直播带岗、线上宣讲、远程面试开展校园招聘,促进线上线下招聘相结合,提高招聘成功率。

(三)助力“万人助万企”活动。依托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设立“万人助万企”线上双选会专区,全天候为毕业生提供招聘服务;依托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根据企业招聘需求,举办“万人助万企”线下双选专场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共同举办国有企业招聘会、民营企业招聘周、中小企业招聘月等专场双选活动,积极推进我省“万人助万企”活动开展,解决企业招聘难问题。各高校要为企业进校招聘提供便利条件,与企业合作建立教育实践基地或人才实训基地,积极引导毕业生留豫就业,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四)引导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各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深入挖掘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中的就业资源,引导毕业生在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领域灵活就业。面向市场需求,开展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社会工作等领域新职业技能培训,增强毕业生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二、汇聚多方力量,用足用好政策性岗位

(五)健全毕业生基层就业支持体系。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服务乡村建设行动和基层治理,推动有关部门扩大社区服务、医疗卫生、农业技术等领域就业空间。持续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增强科研助理岗位吸引力。各高校要进一步落实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升学优惠等政策,引导更多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革命老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就业创业。积极鼓励毕业生参加“选调生计划”“特岗教师计划”“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

(六)扎实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各高校要落实“两征两退”改革要求,会同属地兵役机关制定本校征兵工作方案,做好大学生特别是毕业生参军入伍工作。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落实退役普通高职(专科)士兵免试参加普通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等优惠政策。密切军地协同,加强征兵工作站建设,办好征兵宣传教育进校园等活动,畅通入伍绿色通道,推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精准征集,确保圆满完成我省下达的征集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毕业生入伍数量和质量。

(七)促进升学与就业工作有序衔接。统筹安排好硕士研究生、普通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招录工作。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协调推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和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时间调整,给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留出充足的求职时间。各高校要加大对参加各类升学、招录考试学生的关注,有针对性的实施个性化指导,引导毕业生实现升学或及早就业。

三、优化全程指导,提升毕业生就业服务质量

(八)深入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加强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学科建设,推动职业生涯教育、就业创业教育与专业课程、思政教育相融合,持续打造“互联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评选一批省级就业创业金课。建设省级就业创业指导工作专家库,继续开展就业创业指导名师评选活动,建设首批5个名师工作室。立项50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就业创业类)项目、200个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研究课题,全面提升我省就业创业教育教学水平。各高校要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创业基础课列入教学计划,并给予学时学分保障。积极组织毕业生到企业实习实践,推动更多毕业生通过实习实践就业。要结合用人单位和毕业生需求,开展岗位对接培训。针对不同年级开展以“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为核心的就业主题教育活动,提供职业发展咨询和就业心理咨询服务,引导学生主动择业、顺利就业。

(九)加强高职扩招毕业生就业服务。各有关高校要对高职扩招毕业生群体,制定专门就业工作方案,摸清生源类型特点,结合毕业生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就业指导服务,引导他们找准职业定位,积极主动就业。结合我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支持高职院校紧密围绕市场需求,按规定开展相关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制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就业创业培训,并做好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的衔接工作。

(十)组织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践行“就业育人”理念,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学赛结合,全面构建校赛、分赛区复赛和省级总决赛三级比赛体系,积极遴选推荐优秀代表参加全国赛事活动。支持高校建设职业生涯发展咨询室,通过深入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体验月、系列专题讲座、分赛区专题研讨会、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名师进校园等系列活动,将大赛办成一堂生动的就业指导公开课,增强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实效。

(十一)加强就业权益保护。协调有关部门依托相关高校联合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切实保障毕业生合法权益,推动用人单位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营造良好就业环境。规范校园招聘信息发布行为,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作为限制性条件。严禁过分解读“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在就业过程中的限制,消除毕业生在主动择业和灵活就业中的现实顾虑。各高校要加强就业安全和诚信教育,及时梳理发布毕业生实习实践、就业创业中的典型侵权案例,开展权益保护专题宣传,增强毕业生防范“培训贷”、招聘欺诈等行为的意识。

四、强化创业实践,推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

(十二)推动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各高校要汇集创新创业帮扶政策、产业激励政策和创新创业教育优质资源,组织双创导师深入校园进行政策解读、经验分享和实践指导,支持大学生返乡创业、到城乡基层创业就业。要主动与驻地人社、科技、税务等有关部门联系,指导自主创业毕业生用足用好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积极申请创业项目扶持资金、开业补贴、创业孵化补贴等。大学科技园、创业园、众创空间等要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场地优惠和专业化孵化服务。

(十三)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推动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孵化器与高校共建一批特色化校园双创载体,着力构建网格化联盟型高校双创孵化网络体系。开展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示范基地考核评价,健全退出机制,实现“优奖劣汰”。举办“新时代·新梦想”第四届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遴选100个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并对优秀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扶持。开展“全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标兵”评选,选树20名大学生就业创业典型并将其事迹结集出版,择机举行巡回报告活动。建立完善大学生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创业大学生和项目的跟踪服务,促进项目转化落地和可持续发展,形成大学生创业示范效应。各高校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省创意设计大赛及创业项目加速营等活动,努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激发学生创意思维,强化学生创业意识,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五、关爱重点群体,实施就业公益帮扶行动

(十四)深入开展“新时代·新梦想”就业创业公益帮扶行动。积极联合省直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对特殊群体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力度,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心理咨询、公益培训、专场送岗、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等帮扶活动。各高校要构建特殊群体帮扶机制,通过开展调查摸底、信息比对、数据共享等方式,关注女大学生、少数民族大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等特殊群体,建立帮扶工作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需求清、帮扶举措清、求职进展清,帮助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尽快就业创业。针对低收入家庭、身体残疾等就业困难群体,继续开展“跟踪帮扶保就业”专项活动,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要求,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帮扶,确保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

(十五)落实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各高校要配合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深入实施“宏志助航计划”,加强政策宣传动员、积极组织学生报名,提升项目培训效果。河南大学等6个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要加大投入,建立完善培训资源支持体系,精心组织实施,面向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群体,通过开展线上线下就业能力培训、精准送岗,帮助他们提高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实现顺利就业。省教育厅将加强对各培训基地的指导、监督和考核,确保我省2022年培训计划高质量完成。

六、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就业工作体制机制

(十六)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各高校要把毕业生就业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挥,院系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协同推进、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并纳入领导班子考核指标。健全高校领导联系走访用人单位制度,主要领导要带头开展走访。要统筹就业工作安排,把握好毕业生求职择业的黄金期,在秋招季、春招季和毕业季三个就业工作关键时段,开展好“校园招聘月”“就业促进月”和“基层就业出征仪式”等系列活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就业工作,既要有效防范疫情风险,也要确保各项促就业工作有序推进。

(十七)加强就业工作队伍建设。各高校要积极创造条件,认真落实高校就业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明确相关标准和指标,按照1:500的比例配齐配强专职就业工作人员,积极创造条件,在院系专门设立就业辅导员。加大校内就业工作队伍培训力度,畅通就业工作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发展路径,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充分考虑就业创业指导教师的工作性质、工作业绩,在安排职称评审名额时,创造条件予以适当倾斜,每年为申报创业就业指导专业职称的人员分配一定的高中级名额。实施高校就业指导队伍素质提升计划,举办就业创业工作处长培训班和就业创业指导师资培训班,不断提高就业工作队伍专业化素养和工作能力。

(十八)强化就业工作督促检查和统计核查。建立健全就业工作督查、通报、约谈、问责机制,适时对高校就业工作“四到位”及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完善部、省、校三级就业统计举报和核查机制,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就业工作“四不准”规定,做好签约进展和就业统计情况定期报送工作,确保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真实、准确。

(十九)加强就业状况评价反馈。深入开展毕业生人才需求预测、就业质量年报、人才培养与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定期发布报告。将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结果作为“双一流”建设绩效评价、本专科教学评估、学科评估、专业设置与管理等重要依据。各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要准确客观全面反映本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就业工作进展、就业与招生和人才培养的反馈联动等情况,报告相关指标内容要与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保持一致,报告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通过后,按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在每年12月31日前发布。各高校要注重调查结果的反馈运用,切实推动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改革,发挥就业大数据对高校招生计划安排、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的作用,不断提高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

(二十)做好就业宣传工作。各高校要进一步完善就业宣传引导机制,广泛开展就业宣传系列活动,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推广国家及我省就业创业政策、促就业的好经验好做法、就业育人典型案例和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人物,营造有利于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良好舆论氛围。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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